◆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应当诚实守信,遵守商业道德,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,不得违反公序良俗,不得侵犯他人权利,不得引发不良社会影响,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行为,扰乱公众秩序和市场秩序。
◆ 名称申报系统依据相关规定,对企业名称是否与他人相同或近似、是否涉及禁限用规则等情形进行自动比对。计算机比对通过并经审核通过后,该企业名称予以保留,如涉及社会公共利益、公序良俗、公众误解等情形的,登记机关在办理登记时将依法不予登记;计算机比对未通过,即可能涉及禁限用字词或与存量同行业企业字号相同的,建议修改字号或行业表述后另行申报,也可以上传相关授权或情况说明后继续申报。
◆ 本平台提供的信息申报、材料辅导等在线服务,不是行政许可行为。您可以不使用本平台,直接依法向登记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。
◆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,由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,因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的市场主体,其直接责任人自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。
◆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隐私资料,并有权酌情修改、删除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平台的各项资料。